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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07.244212 次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

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太原市小店区后所营村西南约800m)。

本项目总投资约9859.61万元,项目规划用地13844m2,净用地9757m2,本项目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与研发,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脉冲式漩流澄清净水装置、加药设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膜处理一体化设备。产品零配件多为非标产品,依据订单和需方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科研用房、生产车间、水处理中式场地、仓库、实验室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活动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现场道路扬尘、细颗粒材料露天堆放扬尘、运输扬尘等。

2、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1)机加工(下料、粗车、精车、精磨等)(2)焊接(4)喷漆废气。

2、水环境影响:(1)生产试验废水(2)生活污水。

3、噪声环境影响:机加工车间、喷漆车间,噪声的污染性质是机械性噪声和风机产生的气动性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1)机加工边角废料(2)喷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3喷漆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4)机加工过程产生废乳化液、废手套、废棉纱(5)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对施工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对散料堆放遮盖。

2、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建沉淀池收集后重复利用,施工人员临时生活污水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影响:对施工设备噪声要严格限制设备类型、限制设备运行时段、禁止午休和夜间高噪声设备运行、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和合理布置设备位置。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下料切割打磨废气中主要为金属粉尘比重较大,短时间可沉降至地面,焊接废气影响较小,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该项目废水主要来生活废水和试验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试验废水排入城市管网。

3、噪声环境: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密闭、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废边角料、粉尘可作为废铁出售、喷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棉纱、废手套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混入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太原市总体规划,项目区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太原市城乡规划要求。

2、本项目选址位于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空间开阔,且交通便利,各类污水和各类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3、本工程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在设计、施工、运营各期得到落实。这些措施落实后,可以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工程建设运营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区域自然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1393422444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17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18240539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有哪些2、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3、您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营运期有何建议和要求4、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并索取报告简本(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20170802100760236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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